浸委办〔2017〕41号
关于印发《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2017-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村(社区)委会,镇各部门,各机关单位:
《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2017-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》已经镇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2017-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.doc
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办公室
2017年6月15日